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,加强社会救助工作,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(潍发〔2016〕2号)、市政府《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潍政字〔2016〕3号)有关要求,我院继续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。
结合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院工会积极宣传,广泛动员我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,积极参与“慈心一日捐”。本次活动坚持扶贫济困、公开透明、坚持自愿的原则,捐赠个人一天的工资收入,重点帮扶救助因病、因灾致贫的困难教职工和学生,落实因户因人救助要求,积极为困难教职工和学生排忧解难,努力提高贫困群体生活水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