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2日下午,学院在图书馆220会议室召开就业工作核查会议。副院长王金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各系(院)分管就业工作负责人和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参会。
会上,王金明提出要求:一、认真学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》(鲁人社函〔2018〕189号)文件精神,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。二、认真扎实做好相关核查工作,按照上级和学院工作部署,立即行动,开展自查,举一反三,找准找全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三、各职能部门及相关院系要以此为契机,认真对待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工作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我们一定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到位。
会上,王金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教育部 “四不准”,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要求大家严格按照“四不准”要求,实事求是,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,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工作能力,推动就业工作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