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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
来稿单位:宣传统战部 作者:郇延民 日期:2015-12-18

1217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619会议室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并进行交流发言。党委副书记、院长肖明胜主持学习研讨会并作中心发言,潍坊市纪委第七纪检组副书记姜其盛、学院党委班子全体成员以及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。

学习研讨会上,院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之后,分别结合自身思想、工作实际,依次进行了交流发言。肖明胜作为中心发言人作了主题发言,他从“认真学习,增强纪律观念”、“从我做起,模范遵守党纪”、“严格执纪,发挥党纪作用”、“敢于负责,强化主体意识”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。他指出,中央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。《准则》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、优良传统作风,为党员和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“看得见、摸得着的高标准”的道德高线,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。《条例》深刻总结和凝练了党在建设方面的基本经验,开列负面清单,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,突出了党纪特色,体现了“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”的理念。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,对于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发展党内民主、严明党的纪律,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,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,一定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,把增强纪律观念作为共产党员的第一要求。要有的意识,对党的纪律、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,时时做到慎独、慎微、慎欲。要从我做起,模范遵守党纪党规,作为院党委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,带头对各项工作敢抓、真抓、真管。

肖明胜同时要求各党总支(支部)根据院党委的统一安排,抓好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进一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,采取个人自学、集体学习等方式对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原原本本的学习,深刻领会和把握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新变化、新特点,牢固树立党章、党规、党纪意识,把《条例》和《准则》作为修身正品的行为准则,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,让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入脑入心。学习过程中,要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与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结合起来,与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结合起来,与自身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,联系自己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以更高更严的标准,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和从严治党要求。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,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,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,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政治本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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